第五章 财产 · 财产怎么分
哪些东西,离婚时不用分
如果你想把“这是我自己的”说清楚,这一页是写给你的。个人财产要有证据,不是嘴上说“婚前就有”。
要点
婚前就有的、指定给一方的,不用分。
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归一方、人身损害赔偿、专用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2021年1月1日施行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2021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2021年1月1日施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2021年1月1日施行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2021年1月1日施行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怎么做
- 婚前财产,留好取得时间的证据。购房合同、付款流水、存单的开户日期。争起来要证明的是“这笔钱、这套房是婚前取得的”,不是“我们结婚时它就在”。
- 人身损害赔偿单独存放。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打到单独的卡里,不和工资卡混用。混用之后说不清哪笔是哪笔,容易被按共同财产处理。
- 父母大额赠与或继承,让文件写明归属。遗嘱或赠与合同里写“只归子女个人”,这一项就是个人财产;不写,婚内受赠原则上是共同的。
- 对方说“婚后买的、婚后收的,就是共同的”,怎么接。你可以回:“这笔钱来自我婚前那套房的卖房款,流水能对上。”拿资金链说话,别争概念。
- 已经混在一起了,尽量还原资金链。从婚前账户到卖房款、再到买新房或理财,一笔一笔对;对不上的部分,可能被认定共同。
- 想改变法定归属,签书面财产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允许约定,但必须书面,口头不算。
容易出错的地方
- 财产混同。 婚前存款和婚后工资进同一张卡,十几年反复存取,离婚时说不清本金还剩多少。防的办法是分开账户,或者留连续流水。
- 把个人财产的形态转换当混同。 婚前存款婚后买了房,只要能证明资金链条,形态变了性质不变,仍是个人财产;证明不了才麻烦。
- "专用生活用品"的边界。 衣物、日常用品没有争议;价值高的首饰、名表、奢侈品包算不算"生活用品",各地认定不一(待核),不要默认算个人财产。
- 以为不公证就不算数。 个人财产的归属是法定的,公证只是证据手段,不公证也是个人财产。
常见误解
| 以为 | 其实 |
|---|---|
| "结婚满八年,婚前财产就变成共同的。" 没有这个规定。这个表述出自 1993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已被法释〔2020〕16号废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现行规则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而转化(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 |
| "婚前财产必须公证才有用。" 公证不是生效要件,只是证明手段。 | |
| "父母婚后给我的钱就是我的。" 赠与合同没写只归一方的,婚内受赠的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 | |
| "婚前的房婚后涨价,涨价部分也是共同的。" 自然增值仍归个人(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另算,见 本页依据说明)。 | |